按照《太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29日,小店区委、区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3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积极解决城中村、农村地区散煤污染十分突出问题,加快城市清洁能源替代,洁净焦、散煤质量确保达标。
二、整改目标
完成禁煤区划定,加快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清洁供暖改造等重点工作进程,年内禁煤区内散煤利用基本清零;完成8个城中村整村拆迁改造任务,拔掉黑烟囱1200根以上;实施棚户区清洁供暖改造。
三、完成情况
2017年重点改造城中村共计拆除小锅炉2498台,其中:横河已基本完成整村拆除,拆除小锅炉94台;大村拆除小锅炉922台;北畔拆除小锅炉246台;红寺拆除小锅炉220台,加节拆除小锅炉768台;寇庄拆除小锅炉248台。
全区90个燃煤棚户区3041户居民,分别采取“煤改电”、“煤改气”、“过渡方式”、“房屋征收”等方式已全部完成清洁供暖改造。
四、验收结论
达到销号标准,建议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