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街办、乡(镇),唐槐筹备组,各有关部门,各中小企业:
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5〕113号)及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并工信字〔2025〕95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申报,在9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向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佐证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
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优质中小企业不参与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各街办、乡(镇),唐槐筹备组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特别是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条件的各类企业应报尽报。
(二)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执行。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拟通过评价的申报企业中抽取10%的企业组织核查组实地核查申报资料,抽取到的企业需提供纸质材料两份(和系统提交的一致)。
(三)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需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评价。
(四)企业所申报的所有数据和其他选项必需有相应的佐证材料。所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证书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一致,各企业所提交的财务数据要与申报税务数据一致。
(五)在申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提交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单位: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米浩晖
电 话:7176265
附件 :1.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2025年9月10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