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0〕24号)《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财监〔2020〕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监督科组成检查组对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小学校、太原市小店区文体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检查结果表明,被查单位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符合规定,能较好地执行财政预算管理,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会计造假行为。
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小店区长风街小学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0〕24号)《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财监〔2020〕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我局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9日对你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小学校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符合规定,能较好地执行财政预算管理,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会计造假行为。建议单位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提高业务水平,全面、准确的反映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
小店区文体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0〕24号)《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财监〔2020〕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我局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25日对你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太原市小店区文体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符合规定,能较好地执行财政预算管理,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会计造假行为。建议单位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全面、准确的反映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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