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对小店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关于“进一步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建议的落实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的建议,区政府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宣传培训,推动各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完善管理制度,压实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印发《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压实部门在资产使用、处置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其它资产(房屋、土地、车辆除外)报请区财政部门审批的批量报废标准由价值20万元以上提高到30万元以上,同时赋予卫生系统主管部门对所属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的报废处置权限,截至目前共涉及主管部门审批59户、资产原值670余万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办法。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部门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聚焦年报培训、资产处置、绩效评价以及国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季度召开国有资产管理例会专题研究解决。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工作例会,全方位对国有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处置等文件要求和上级精神进行学习解读;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召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明确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新增资产时应当结合资产存量、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配置资产等要求,确保预算安排与资产配置相结合。

二、关于“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建议的落实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建议,区政府通过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资产处置,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印发《小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严格开展国有资产自查清理。目前,60余个部门正在开展自查清理,即将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二)开展车辆摸底。指导区财政局通过查阅、搜集、梳理车改政策和各部门车辆相关数据,已草拟小店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执法执勤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报告,为下一步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制定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检查工作方案,采取部门自查自纠与检查组实地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正在对随机抽取的市场监管、刘家堡乡政府等5家预算单位进行实地督导;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推动解决了农业农村、卫健、城管等部门在资产核销、盘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严格资产处置管理。印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通知》,指导涉改部门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坚持资产处置与实地勘察相结合,防止国有资产“跑、冒、滴、漏”,涉及43个部门报废资产原值1,310余万元。

三、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建议的落实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的建议,区政府通过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国有资产管理全业务流程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做好新旧系统数据衔接,提升资产数据质量。目前,共有160余个部门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线上资产处置审批涉及54个部门共计91笔资产,资产原值3,165万元。

(二)健全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印发《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已指导60余个部门完成自评,下一步将根据各部门年度考核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形成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结果。

(三)提升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素质能力。组织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共计200余人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培训主要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软件功能操作及国有资产管理疑难问题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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