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委员会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刘家堡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锚定《太原市小店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工作分工》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为刘家堡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乡党委书记、乡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构建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刘家堡乡落地生根。
(一)强化统筹引领,压实领导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健全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成立依法治乡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乡长担任副主任,乡班子成员担任委员会成员。乡党委、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上级决策部署均在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同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学以致用,带头学法用法
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述法评议等制度全覆盖。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次。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纳入学习内容。主持召开乡党委全面依法治乡工作会议、乡党委会议、乡政府班子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听取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等基层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带动乡村两级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制度保障,依法履职办事
严格落实《太原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若干措施》,定期在小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乡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确保年度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发挥应有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发现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政务公开,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始终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准则,将依法履职贯穿行政行为全过程。严格遵循职权法定要求,以法律法规为行为边界,明确履职范围与权限,杜绝越权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要求全乡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将法治要求贯穿政务服务、项目推进、民生保障等履职全过程,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合法、遇事找法。
(二)加强依法决策,提升治理水平
严格遵守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决策出台前,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征询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确保政府各项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履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辅助把关机制,明确法律顾问在决策前介入机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法律顾问在重要事项决策、重大案件办理、重大处突维稳、签订重要合同协议、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方面出谋划策,提高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配合司法工作,积极出庭应诉
凝聚协同执法司法理念,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配合,共同筑牢基层法治屏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有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通过常态化出庭应诉,倒逼公职人员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支持法院、检察院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以司法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打破“信息孤岛”,拓展跨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今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结合我乡履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现我乡有行政执法事项11项,涉及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应急、文旅等5个方面,已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协调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二十余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继续深化十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逐步实现乡镇综合检查与专业执法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我乡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推动完善资质备案。共进行独立行政检查15次,包括:餐饮、住户及企业燃气安全检查2次,“两节”期间文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1次,禁止野外用火巡查11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检查1次。统筹市场监管、城乡管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进行辖区内违建常态化巡查150余次,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0余份,现场调解3次,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执法车辆150余车次。联合相关科室开展辖区内村民自建房施工队伍备案工作,要求承接村民自建房的施工队伍提供正规手续,正规化管理辖区内施工队伍,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许可证、施工人员身份证件、保险等资料,全部通过后方可承接辖区村民自建房工程,帮助村民甄别筛选正规施工队伍,保障村民权益,减少纠纷产生。
(五)深化矛盾调解,织密管理网络
2025年,我乡大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统筹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加强信访问题源头防治。将纪委监委监督、矛盾调解、律师司法介入、依法行政、辖区公安等相关力量整合,推动矛盾纠纷解决下移,立足源头解决。加快完善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建立“应发现未发现”矛盾风险溯源追踪机制,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深入拓展“四步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调解资源,聚力多元化解。妥善解决“清化收”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防止了矛盾上行外溢,切实将风险化解在基层,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战效能。今年以来,共完成75件调解案件,调解成功75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13.2万元,解决了大量的邻里纠纷。
(六)推进法治宣传,开展普法活动
一是利用特定节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典型案例等契机,联合相关科室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例如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以及通过开展“法律七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活动来提高广大干部、民众的法治观念。截至目前充分利用各种节日以及工作要求进行宣传活动十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读本1700余册,宣传彩页1100余份,环保袋450个,悬挂条幅18条,服务人群覆盖面达到4800人次。两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宣传,发放《刘家堡乡禁售禁放禁存烟花爆竹倡议书》,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村等活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防火安全宣传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主题宣传等活动。
二是通过线上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网上讲堂等进行宣传。营造人人懂法、人人知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是面对复杂严峻的反诈形势,我们通过拓展宣传覆盖面、创新宣传方式、强化预警劝阻等综合措施,全力提升群众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累计开展线下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宣传页7000余份,教育覆盖群众约4.5万人次,营造了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守护了群众的“钱袋子”。
四是加强村两委干部,乡、村级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教育。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带头学法用法作用。刘家堡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各村人民调解员开展线上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19次。
(七)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我乡自今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强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借助“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和每周二“法律服务日”开展律师走村入户、服务式送法。截至目前已提供法律服务共47次。二是协调相关律师,开展了4次法律宣传活动,解答相关法律知识200余次。三是将每周二定为“法律服务日”,安排律师来我乡司法所坐班,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努力让老百姓不出门就能解决法律问题。开展律师走村入户、服务式送法工作,截至目前群众咨询量达584人次。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仍以传统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为主,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对新媒体、新形式运用不足,吸引力不强。
二是部门间法治工作交流借鉴不足,先进经验推广不够及时。部分好的做法仅停留在局部层面,未能广泛普及。缺乏常态化的经验分享平台,先进做法难以快速互通互鉴。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化、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监督方式偏于传统粗放,信息化、智能化监督手段的应用范围不广、深度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实时监管、精准预警中的作用。
核心原因在于法治建设创新驱动与内生动力不足。部分工作仍囿于传统路径依赖,习惯于沿用既有模式推进,对新形势下普法宣传、经验推广、执法监督等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同时,创新激励引导机制尚不健全,未能充分调动干部队伍探索实践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致使一批贴合基层实际的新思路、新举措难以有效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的具体成果。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合法性审查,筑牢履职防线。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行为“前置关口”,建立分层分类审查机制,覆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信访答复等涉法事务。组建由法律顾问与业务骨干组成的审查小组,对信访答复实行双重审核,确保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实行文件答复“限时办结、闭环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二是完善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复议。定期公示《乡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将监督贯穿执法全环节。紧盯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通过定期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核查执法程序与裁量基准适用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发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严肃追责整改不力问题,维护群众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复议申请受理环节,在乡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窗口,公开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及办理时限,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请途径。严守法定程序,通过调查核实确保裁决公正。建立复议整改机制,对案件暴露的执法问题制发通知、跟踪督办。推行“复议+调解”融合模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高质量行政复议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提升干群法治素养。开展法治需求调研,建立普法需求清单,实施精准普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核心内容;针对村民开展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专题“板凳课堂”;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安全生产普法服务;联合学校开展模拟法庭等“法治进校园”活动。融合微信公众号、村广播等平台,构建立体普法格局。
四是凝聚调解合力,践行“枫桥经验”。健全“乡调委会+村调解室”实体化运行机制,依托刘家堡乡本土资源,吸纳乡贤能人、退休干部、法律顾问等组建特色调解队伍。对接法庭、司法所建立联动机制,对复杂纠纷实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坚持“调解一案、普法一片”,在调解现场释法明理,用通俗语言讲解法律知识,实现“解决纠纷、普及法律、教育群众”的综合效果。
五是立足案件分析,强化实践支撑。建立“一案一分析、定期汇总”机制,聚焦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重点,定期组织人员剖析行政诉讼、重大纠纷等典型案件,形成分析报告。将分析结果转化为工作实效,针对共性问题完善制度,个性问题精准整改。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把典型案例纳入干部培训,实现“以分析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五、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