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唐槐街道筹备组:

《太原市小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民政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3年8月17日


  附件:太原市小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小政民〔2023〕21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