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店区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012236934/2021-00897 |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
公开类型 | 公开属性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开期限 | 公开载体 | 来源 | 小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小店区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民营企业:
根据《太原市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现将小店区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区民营企业从事建设(市政、道路等)、建材、机械、电气、冶金、化工、轻工、林业(园林)、水利、矿山、电力、勘测等行业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申报人所在企业注册地在小店,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且申报人须2020年12月底前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截止开始申报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违法或失信人员;
3、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二)标准条件
1、掌握并能够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满4年。
2、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交叉学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或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查信息为准,中等专业学历以提交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为准(可网上查询的不需提供此项)。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相关初级工程师职称,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工程师。
任职年限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本年度均按截止到12月底连续计算。
(二)考核要求
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
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论文一篇,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
2、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或中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经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评定验收。
4、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获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一项或大型企业科技奖项(奖项需在定额内)。
5、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
6、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行业标准、规范、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一项以上。
7、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
四、评审办法
采取专业答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专业答辩。专业答辩注重能力及业绩考核。参加答辩的人员需提供现从事专业的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学术、技术论文一篇或提供本人在任现职期间的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标准制订、工法、技术推广总结等,同时附一篇针对性的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综合评价淘汰率不低于20%。
五、报送材料要求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小店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要求录入信息准确无误,期间不得随意改动,用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要求格式规范,提交申报材料当天需提前将汇总一览表电子版Excel表格发至邮箱xdgxmyk@163.com;
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胶装一式2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不在评审材料中装订),评审表要求书写规范,不得出现涂改现象,所有内容必须填写,没有的内容注明“无”;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4、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现从事专业的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学术、技术论文一篇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标准制订、工法、技术推广总结及说明)均一式三份(打印),加封面标注姓名、所在单位、题目;
6、毕业证(大专及以上提供6个月验证有效期的学信网学历证明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复印件,中等专业能网查的提供网查链接及毕业证复印件,中等专业不能网查的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任职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7、身份证、个人荣誉、奖励证书、专业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8、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
9、打印复印件均使用A4纸;毕业证、工作总结、业绩材料(答辩用论文)件等均按顺序整理成档。
10、申报单位需出具推荐函,实行“三公示”制度,公示结果为“无异议”,由法人代表签字,盖单位公章。
Δ注意: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六、要求事项
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评审材料,并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对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三年。
报送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20日。
报送地址:小店区昌盛西街政府楼631室
邮 箱:xdgxmyk@163.com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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