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张殿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彻底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后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水总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遗留问题,我区组织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落实整改,现针对问题回复如下:
一、小平房还建事宜
水总小区部分居民用于储藏室的小平房建造年代久远,后经居民多次改造,私搭乱接现象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多数私搭位于原有地下管网上方(管网不拆除无法彻底完成小区改造),且多数小平房因年久未用已废旧不堪。为达到老旧小区改造效果,彻底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小区居住环境,改造时征求大多小区居民意见,经与街道办、水总社区、水工后勤沟通协调,将小平房先行拆除(拆除费用纳入老旧小区范畴)。针对水总小平房还建事宜,由街道办与水工后勤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后统一选址建设,不在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二、小区路灯频繁出现不亮
针对小区改造完毕后,路灯出现不亮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于2025年4月12日至20日对路灯逐个排查处理,对于存在线路隐患的部位采取了电缆更换的措施,并对小区院内庭院灯灯泡进行统一维护更换。处理后,施工单位与物业单位进行了共同查验,小区所有路灯全部点亮。同时施工单位与物业进行了沟通,对路灯配电箱进行上锁处理,防止外人随便调动时空开关导致系统紊乱出现到时无法点亮路灯的情况。
三、小区新建自行车充电桩部分未接通电源
经与施工单位了解,未通电自行车充电桩位于30、34号楼前区,不在施工单位改造范围。针对此情况,施工单位已与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了沟通,并提出接引电方案,由物业管理单位接通电源。目前电源已接通,该问题已解决。
四、改造后部分楼房地下室存在漏水现象
1.水总小区地下水位线较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2年9月进行小区地勘,2022年10月14日召开关于水总小区地下室渗水的专家论证会。论证意见表明,小区楼座建设年代久远,地下室仅做防潮处理,未做防渗处理,且地下静止水位埋深位于0.9-1.7m,地下水位埋深较浅,地下室渗水无法避免。
2.水总小区雨污水出口位于亲贤北街市政雨污水末端,雨天时雨污水倒灌现象较为严重。经现场多次查看,正常天气时小区主污水出水位为-4.5m,大雨天气时小区主污水出水位为-0.2m,小区污水系统基本无法向市政管网排水,反而市政污水灌满小区所有化粪池、检查井,待市政污水水位下降时,小区污水水位才开始下降排出,极端下雨天气时出现污水从小区化粪池井盖处溢出现象。此种情况导致小区地下水浅层滞水较多,加之小区多为老旧建筑,地下室外墙未采取防水措施,极易造成地下室渗漏现象。
3.经了解,水总小区共34栋住宅楼,其中8栋楼(1#、4#、5#、6#、7#、8#、12#、13#)没有地下室,其余26栋楼老旧小区改造前13栋楼(2#、3#、9#、10#、11#、14#、15#、16#、21#、22#、23#、24#、31#)出现不同程度地下室漏水。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对水总小区各楼栋地下室进行查验,除9#、10#、11#外,其他楼座已基本不再漏水。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将小区雨污分流,对地下污水、雨水渗漏破损管网进行更换,极大的减轻了管网向地下渗漏的情况,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楼座的渗漏问题,使得大部分楼座地下漏水情况已得到改善。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区政府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太原市小店区城乡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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