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冀文秀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药饮片是中医临床辨证施治的重要物质基础,持续强化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对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中药饮片质量相关问题事关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涉及中医药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多个部门。我局立足药品质量监管本职,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全力做好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现结合工作职责,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如下:

一是持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局连续多年开展了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工作。2025年,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结合酸枣仁、麦冬等中药材原料价格异常波动的现象,组织中药饮片“清源”行动,对从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处购进中药饮片,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供应商资质及购进票据,饮片包装标签信息不符合规定。验收人员未对照采购记录和供货凭证逐批验收,未检查饮片外观性状(如虫蛀、霉变、走油、变色、掺杂掺假等),未索取或核对同批次检验报告书。质量把关不严,验收流于形式。未按要求设置合格的中药饮片储存区域或库房(如阴凉、避光、通风、防潮、防虫),未配备必要的储存养护设备(如阴凉柜),饮片混斗无法追溯;检查养护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变质饮片。处方审核与调配不规范,或未经处方医师签字随意调换性味相似的中药饮片,处方审核由不具备资质人员代审,未履行处方审核、调配、复核、发药程序等违规行为全面检查,防范化解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是优化完善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先后制订《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夯实药品经营活动中各相关方责任。我局积极开展中药饮片风险防控,结合信用等级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统筹监督检查、质量抽检和药物警戒工作。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药药事管理制度,加强对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养护、调剂、煎煮、临方炮制等全过程质量管理。优化中药饮片代煎、配送等药事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持续推进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经营、流通和使用质量管理不断规范。

三是组织普法宣传,推动社会共治。发放《中药饮片管理安全风险提示函》;组织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培训会,将中药饮片鉴别、典型案例、质量风险作为培训重点,将普法工作融入监督检查中,做到监督与普法同步,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做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贯,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积极营造药品安全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研究提案意见建议,对标一流,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协作,持续做好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中药传承高质量发展,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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