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苗枫、晋旭彤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仓储和配送体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坚持监管和改革并重,坚持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并举,助推我区医药物流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一、落实长效机制,激发医药产业市场活力

近日省药监局等12个部门印发出台《山西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提出:强化药品流通政策支持。鼓励开展委托储存配送、多仓协同、批零一体化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我局坚持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等一系列政策精神,有效释放政策红利,解决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部分瓶颈问题和难题,助推我区药品医疗器械现代物流行业集约化发展。

二、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整治

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区市场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监管和服务,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全面部署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将药品、医疗器械的仓储、配送环节质量安全列为监管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重点检查,持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强化部门配合,不断推进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今年来,我局加强了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统一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的审批监管标准,对7家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公告撤销备案登记。同时,引导硬件经营条件差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采取委托储存配送的方式进入药械市场经营,持续提高药械流通环节质量保障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药监局、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提案意见建议,对标一流,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医药物流仓储配送产业发展现状和实际,继续做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药械现代物流建设,提升药品医疗器械配送保障能力,扎实服务好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辖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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