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公开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4〕132号)。

2、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3、补贴标准:67元/亩。

4、申领流程:各乡镇、村根据农村确权土地面积及农作物实际种植情况,对各农户的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线上提交公示结果,经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

5、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6、主管单位:小店区农业农村局。

7、咨询电话:0351-7176730。

二、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1、政策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粮油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98号)。

2、实施范围: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小麦、大豆、油菜为重点,兼顾谷子、高粱、向日葵等粮油作物。

3、奖补对象: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4、实施方式:按照细化方案、主体备案、过程记录、测产核实、资金拨付的程序推进实施。

5、奖补标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高于50万元。

6、主管单位:小店区农业农村局。

7、咨询电话:0351-7176730。

三、2025年粮改饲项目

1、政策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35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95号)

2、实施范围:小店区涉农乡镇(街道)。

3、建设内容:完成粮改饲面积0.6万亩,拨付奖补资金95万元。

4、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等优质饲草,兼顾饲用要求的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等特色饲草品种。重点支持奶牛、肉牛、肉羊养殖重点区域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5、实施方式:按照主体申报、区级审核、验收合格、资金拨付的程序推进实施

6、主管单位:小店区农业农村局。

7、咨询电话:0351-7176730。

四、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

1、政策依据: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太原市“先打后补”补助标准的通知》(并农畜牧发〔2024〕21号)。

2、补助对象:规模养殖场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3、补助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肉鸡0.13元/只、种鸡0.4元/只、蛋鸡0.4元/只;口蹄疫免疫:猪2.26元/头、肉牛2.6元/头、奶牛(种牛)2.6元/头、羊1.3元/只;小反刍兽疫免疫:羊0.39元/只;布鲁氏菌病免疫:肉牛1.23元/头、羊0.25元/只。

4、申领流程:补助对象申请,街乡镇初审,区级终审,报同级财政部门,发放。

5、发放方式:区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

6、主管单位:小店区农业农村局。

7、咨询电话:0351-7176730。

五、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1、政策依据: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并农发〔2022〕9号)

2、补助对象:专业无害化处理厂。

3、补助标准:对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按照省定标准实行分档补助,其中,10公斤及以上病死猪按80元/头补助,体重不足的(包括死胎、胎衣、木乃伊)可多头折算够10公斤体重后按上述标准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待上级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位后,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负担,其中市级财政负担60%,区级财政负担40%。

4、申领流程:补助对象申请,区、市级审核,报区级财政部门发放。

5、发放方式:区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

6、主管单位:小店区农业农村局。

7、咨询电话:0351-717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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