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索引号 | 122369349/2025-00026 |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小店区人民政府 |
2025年春节在即,食品进入消费旺季,为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您:注意饮食安全,科学健康消费。
一、采购食品要注意
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等经营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留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按需购买,购买后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储存导致食品过期变质;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应放入冰箱贮存,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存放。
二、外出用餐要注意
外出用餐时查看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门店。注意观察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存在异物,切勿食用感官性状明显异常和未煮熟煮透的菜肴。留意餐饮具是否洁净,鼓励使用公勺公筷。根据就餐人数适量点餐,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餐饮浪费。不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倡导科学饮食,注重营养健康,少吃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切忌暴饮暴食。
三、网络订餐要注意
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规的网络订餐平台,通过供餐平台APP查看商家的资质信息,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避免选择无证无照、无实体门店的商家。参考用户评价,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好评率高的商家。尽量选取近距离的商家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避免外卖餐食长时间存放。
四、权益受损要注意
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和保留好消费票据凭证,以备追溯调查和消费维权时有效举证。就餐后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留存诊疗记录和消费单据。对于消费或就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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