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政策
行业规范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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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评价活动的通知》及...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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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早期人防工程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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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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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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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 2025-02-13
为规范全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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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山西省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 2024-07-25
为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职工门诊统筹制度,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山西省医保局等4部门出台《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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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小店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政策“明白纸” 2024-07-25
小店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政策“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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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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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 2024-05-22
为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参与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乡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放开水电暖设施施工市场,特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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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 2024-05-22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运营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地下管线集约高效建设和使用,促进城市绿色发展,特制定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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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2024-05-22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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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 ... 2024-05-22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行动和保 障措施,以指导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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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店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2024-05-15
通过引入和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性、专业化、有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提供服务,支撑我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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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太原市商务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宣传手册(2024) 2024-05-13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需要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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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并... 2024-05-13
医疗机构开展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应当向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案。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医疗急救知识技能,通过相关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明。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车辆参照救护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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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稳定建筑业运行保障行业提质发展... 2024-05-10
为稳定全省建筑业运行发展态势,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省住建厅在实地调研企业、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稳定建筑业运行保障行业提质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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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24-05-10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积极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细化改革措施,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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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职责范围的通知 2024-05-10
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和《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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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关于调整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办理层级的通知 2024-05-10
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含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 营、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的新办、延期、补办、变更、注销、 站点许可证签发)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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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引导】关于试行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纳入县(... 2024-05-10
2023年9月15日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纳入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密切配合,负责统一组织完善相关事项的服务指南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