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店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区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实施“七区”战略,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预算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区域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为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职能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651万元。实际执行结果,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5362万元,同比增长6.8%,完成年度预算的101.74%。

税收收入完成237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同比增长5.5%。按照主要税种统计:

(1)增值税8334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35.15%,同比增长-1.2%;(2)企业所得税2941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2.41%,同比增长28.2%;(3)土地增值税28127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1.86%,同比增长12.8%;(4)契税23828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0.05%,同比增长-16.4%;(5)房产税2083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8.79%,同比增长85.5%。

非税收入完成38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同比增长15.7%。

2.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55237万元。后经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663017万元。实际执行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28123万元,同比增长14.6%。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74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等。

(2)国防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6900万元,主要用于公检法方面支出。

(4)教育支出169360万元,主要包括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类学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普通教育支出124963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8933万元,主要为科技补助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09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优抚等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322万元,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973万元,抚恤支出8813万元,就业补助176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4893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本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公共卫生支出2036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01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3494万元,主要用于污水治理、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214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城中村改造及环卫清洁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279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9769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3011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及扶贫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农业农村支出16622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676万元,水利支出5784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96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204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及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338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695万元,主要用于商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40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82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及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94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341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230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补贴及应急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4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及地震事务等支出。

(19)债券付息支出734万元,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用于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利息。

(20)其他支出28万元。

3.预算平衡情况

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536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97221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一般债券)7604万元,上年结余8673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959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946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3247万元,我区当年财力总计7765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1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200万元,年终结余142255万元,其中:除按原资金用途结转下年的25856万元外,净结余116399万元全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8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005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专项债券收入)17490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19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16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1400万元,年终结余1378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市级以上统筹社会保险基金,下同)收入完成12035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690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3521万元,利息、委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收入9927万元。支出完成5070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96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996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7万元,当年上级转移支付下达1555万元,上年结转29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7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使用946万元,年终结余415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五)“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4年我区“三公”经费支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7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同比下降14.8%,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1辆。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122928万元,为弥补财力,当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1959万元,调入后余额969万元。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399万元,年末余额117368万元。

(七)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上级转贷我区一般债券7604万元,用于三大旅游公路连接线项目建设和债务置换工作;转贷专项债券174900万元,投入方向涵盖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等领域,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和债务置换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地。

截至2024年末,我区政府债务限额4737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50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2265万元。政府债务余额4737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50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42265万元,政府债务率55.7%,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4年预算执行及落实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主动接受区人大代表监督指导,积极听取审计部门意见建议,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迎难而上、主动作为,锚定全年目标和重点任务,聚力收入组织和税源培育,兼顾重点保障和结构优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资源有力统筹,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聚焦市场主体强扶持、减负担,推动财源质量稳步提升

持续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坚持“应享尽享”“应退尽退”,以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把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送达纳税主体,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全年累计为全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和增加现金流超97亿元。其中:减税降费累计减免92.50亿元,同比增长5.18%,涉及区级税费减免14.73亿元,同比增长8.39%;全年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98亿元,涉及区级税费0.3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30户次。推动税源服务走深走实。启动“财政干部入企帮扶月”活动,深入全区25家重点纳税企业,倾听企业发展诉求,掌握企业纳税预期,收集财税金融发展建议39条。建立落实财政“四个一批”助企纾困工作机制,针对企业反馈的尚未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会同税务、发改等部门再次入企共议对策,以真招实措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金融保险行业税源培植效应充分显现,高质量税源结构快速优化,行业经济贡献度不断提升。全年金融业完成税收4.33亿元,同比增长12.08%。构建征收协同共治格局。强化财税协同力度,结合区域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新变化,加强财政收入走势前瞻性研判,紧盯重点行业、重要企业收入变动情况,研究制定应对举措,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在财税联席会议机制推动下,我区税收工作稳中有进,全年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4亿元,同比增长6.8%,收入总量和增幅均居六城区第一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财政收入显现出量稳质优可持续的良好态势。

(二)聚焦重点领域保战略、稳增长,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才为本、科技为先、产业为要,强化人才引领作用,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进一步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投入资金9239万元,支持人才补贴(助)政策落实,全年累计办理人才补贴(助)服务超5000人次,以财助才、赋能人才强区,持续构建高水平人才集聚新高地,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势加速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力。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投入资金2957万元,以小店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牵引,支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供需资源共享,成功举办“科技创新活力汾东”第四期科创集市活动,利用各类高校、科研院所驻地优势,加速高水平研发成果转化,厚植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沃土。坚持产业发展是第一基础。投入资金5582万元,打造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有机互融的楼宇产业生态链,推进数字经济示范园建设,持续放大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投入资金1546万元,全力保障机场三期改扩建等项目顺利推进,积极融入太原建设临空经济区战略,服务保障太原航空总部基地等项目建设发展,培育形成新的区域竞争优势。

(三)聚焦民生保障兜底线、增福祉,幸福底色不断绘就

民之所望,“财”之所向。我们始终坚持用心用情办好民生事业,以更优供给、更实保障增进高品质民生福祉,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全年安排民生领域支出51.77亿元,同比增长16.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42%,“财政账本”中民生含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聚焦办实办细民生实事。紧盯小店区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投入资金3275万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保险(肺康保)”老龄关爱行动等重点项目推进,办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关键小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投入资金191865万元(包括人员保险、公积金和专项债券投入等),支持巩固完善学前、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经费保障机制,新成立小店区现代实验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汾东校区等8所中小学校,累计新增学位14100个,以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换取人口容量稳定提升,推动区域人口红利持续稳定显现。持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60026万元,聚焦“一老一小”和特殊群体帮扶,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足额发放,切实抓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群体的兜底保障,全力做好残疾人、特困人员、退役军人服务等特殊群体工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投入资金23908万元,支持城市公立医院运行、综合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94元/年,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投入资金4191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及时发放灵活就业、两保人员、续签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补贴,加力实施稳岗政策,成功举办小店区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技能人才培育新活力充分激发。聚焦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资金23354万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助等惠民政策落实,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1.5万亩,建成设施蔬菜大棚758.38亩,推动“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及示范村创建,兑现21个村集体经济和2个村合作社产业发展奖补。推动城乡建设均衡发展。投入资金30972万元,支持雨污分流改造、学府街城市地貌提升、人民路路面改造等工程建设,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工作有序开展,城市面貌和居住环境不断改善。深化平安小店建设,投入17767万元,用于完善房屋安全、农业安全、防汛抗灾等公共安全体系,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聚焦重点领域守底线、保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积极用好政府债券。重点关注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度高的项目,2024年成功获批专项债券项目8个,涉及资金17.49亿元,有效支持教育、老旧小区改造、农业农村发展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二是平稳有序化解存量债务。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化债支持,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确保国家化债政策落地见效,截至2024年底,我区已顺利实现隐债清零。三是强化全口径债务管理。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管体系,对各类债务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积极接受区人大依法监督,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债务管理工作。

(五)聚焦财政管理破难题、提质效,推动重点领域改革走深走实

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理念。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194万元,较预算安排节约56.89%,全年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1.67亿元,较上年决算数压降10.7%。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聚焦乡村振兴、学校“校园餐”、代理记账等重点领域,围绕会计信息质量、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托“大监督”机制,以推进问题整改为契机,编订《财政业务内控廉政风险工作手册》,切实做好财会监督“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全区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年共计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77个,涉及预算金额73067万元,有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透明化管理。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预留工作圆满完成,832系统预留份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2.44%。试点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选取“农村道路养护”“环卫水费”“融雪剂使用”3个项目试点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围绕规范招采管理、习惯过紧日子、提高资金效益等方面,组织项目单位开展座谈,为下一步实现“项目提质效、发展加速度”的工作目标凝聚共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聚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及行政运行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内容涵盖政府“四本预算”,出具评价报告66份,涉及资金量达16.41亿元。严格落实评价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挂钩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刚性约束,助力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我们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妥善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有力保障了全区大事要事实施,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任务圆满收官。这是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有效监督、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和全区人民和衷共济、勠力攻坚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仍不稳固,受外部环境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影响,消费预期依然偏弱,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存在压力。二是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滚石上山、逆水行舟、涉滩过险的关键时期,“三保”、刚性支出需求高企,重大战略保障压力逐渐增大,政府债务开始进入还本期,财力统筹平衡难度空前凸显。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仍有提升空间,一些单位习惯过紧日子的意识和举措有待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财会监督力度还需加强等等。

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逐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我区发展具备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发展机遇,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有力有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一)预算草案编制指导思想

2025年我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定不移深入实施“七区”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扎实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项目落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国务院和省、市2025年预算编制精神,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因素,以“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为目标,按照依法理财、公开透明,有保有压、收支平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讲求绩效、量效挂钩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预算。

(二)预算收支安排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影响财政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总体预判全区财政收入承压较重。考虑与省、市确定的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相适应,同时确保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审慎的原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2%。

2025年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测算,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086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06959万元,上年结转258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868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13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40万元,我区当年财力总计61816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16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847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等。

(2)国防支出1420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9749万元,主要用于公检法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170004万元,主要包括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类学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普通教育支出156431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999万元,主要为科技补助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9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4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优抚等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支出4892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1346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治理、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68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城中村改造及环卫清洁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827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及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13446万元,主要用于扬沙治理、道路建设及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2024万元,主要用于双创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02万元,主要用于商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34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84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及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192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补贴及应急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4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及地震事务等支出。

(19)预备费6200万元。

(20)债券付息支出879万元,发行费支出1万元。

(21)其他支出17064万元,主要是预留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我区预计支出11.36亿元,包括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和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应急支出等。

2025年初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7368万元,今年计划调用116868万元,调用后余额500万元,用于弥补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收支缺口。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3587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36万元,提前下达转贷收入45400万元,上年结转1378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为7300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4156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987万元,本年支出安排514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364万元,安排预算支出54792万元,当年结余17572万元。

5.“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安排3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418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

6.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我区无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的情况,安排数为0。

7.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初,提前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5400万元,目前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5191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50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87665万元。政府债务余额5191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50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87665万元。

四、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确保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

2025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山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的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区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为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多措并举统筹财政收支,保障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一是持续规范收入征管。加强涉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避免“跑冒滴漏”。合理研判全年收入形势,持续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征收管理,确保完成年度收入预期。二是扎实做优对企服务。持续强化财政“四个一批”入企帮扶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重点财源走访,共商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稳定企业在小店发展,提升优质财源转化成效,形成服务企业与经济贡献相互促进格局。

有保有压安排支出。一是严把预算审核关口。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在综合平衡基础上形成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二是强化大事要事保障。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应保尽保,不留缺口。严格落实“三保”支出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统筹力度,将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集中力量保障科教兴国、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拿出“真金白银”大力促消费,合理把握预算执行节奏,让有限财力尽快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民生效益。三是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持续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落实“三公”经费“双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为重点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腾出空间。

(二)多点发力强化预算管理,加快构建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要求,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对支出效率较低、使用效益较差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使用。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其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抓手,促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试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结合“降本增效”工作成果,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促进全成本绩效改革纵深推进。三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通过更大力度“晒账本”,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动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让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现代化管理质效

一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库款保障秩序,强化库款信息监控,确保“三保”、债务还本付息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保障事项等应保尽保,其他支出根据可用财力能保则保。严格落实暂付款“消存控增”要求,强化纪律约束,明确消化任务,逐步提升库款保障能力。二是创新政府采购改革。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这个政府采购工作“主引擎”,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推动政府采购意向早公开、全公开。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促进形成从严规范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模式,激活资本增值潜力。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筑牢财政安全防线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决落实各项决议、决定。全面落实人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要求,推动提高支出预算和财政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二是牢固树立“大监督”意识,切实加强财会监督机制建设,规范监督程序,加强对预算执行、预决算公开、重点专项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务、代理记账机构运行的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力度。把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各类债务开展全口径监管,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支持性政策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奋楫扬帆起新程,笃行实干向未来。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坚决扛起财政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重大使命,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赓续前行、踔厉奋发,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方位推动小店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1.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2.调整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7.上解支出: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8.政府一般债券:是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9.政府专项债券:是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10.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11.直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

12.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14.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5.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1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附表.pdf绩效评价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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